2018年雁塔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雁塔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
二、集中缴费期
2018年4月18日--2018年9月30日
三、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行银行预存代扣制。
参保缴费人员将本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缴费期内,足额存入委托区经办机构办理的中国银行银行卡、存折(或本人在区经办机构备案的银行卡、存折);区经办机构委托中国银行从参保缴费人员的银行卡、存折上足额划扣养老保险费(不足额不扣款)。
四、缴费地址
参保缴费人员可以前往就近的所有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存款缴费。
附件:中国银行部分营业网点
陕师大社区居委会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