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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0-08] 阅读次数:[]

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工作安排,凡在陕师大社区参加西安市雁塔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领取养老金(150元)的人员,请到陕师大社区居委会(雁塔校区)进行2018年下半年复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方便者,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前来复核。

二、行动不便者的老人,复核方法:

1、电子邮件:需老人手持当天报纸拍照及身份证拍照并发送至sqjwh@snnu.edu.cn,照片文件名改为老人姓名+出生年月。

2、微信:老人手持当天报纸拍照、身份证拍照发送至本微信公众号。

3、复审时间:

10月8日—10月19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4、联系电话:85303602

请按时复审,未复审者将停发养老金,若因未按时复审而影响养老金的领取,后果自负

(后附名单)

 


陕师大社区居委会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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