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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择须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0-18] 阅读次数:[]

一、参保居民在选择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时要由本人(或直系亲属)持居民医保证前往需要签约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二、参保居民当年度选择了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后,方可在协议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当年度未选择协议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三、2019年度首次参保的居民缴费后,在公布的201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选定一家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由参保居民(或直系亲属)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签约手续。以后年度将直接默认以往年度的签约。

四、2018年度已经选择了门诊统筹学医医疗机构的参保居民,完成2019年度缴费后,系统将直接默认2018年度的选定结果。

五、参保居民若需变更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请在年度缴费后的3个月内,前往欲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一个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

 

附件:2019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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