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师范大学职员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陕师党发[2017]22号)和《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职员职级晋升工作安排意见》(师人[2017]79号),经个人申报、资格初审、社区居委会(计生办)职员聘用工作小组审核,现拟向学校推荐王丽晋升七级职员、刘玲晋升八级职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7日至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85308667
陕师大社区居委会 陕师大计生办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