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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籍在长安校区的居民办理计生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1-11] 阅读次数:[]


请户籍在长安区的居民按以下通知要求到凤林社区办理2017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陕师大社区居委会

2017年1月11日


2017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

办理通知

各位居民朋友:

2017年度独生子女家庭综合保险已经开始办理,有意愿参保的独生子女户请抓紧时间来我社区进行登记办理。现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1)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我辖区的独生子女户。

2)子女为0-16岁的独生子女(即200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子女)。

二、参保期限及费用:参保期为11个月(即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子女与父母同时参保同时退保。每户需缴纳10元保费。

三、办理须知:

参保需携带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父母首页及本人页)、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期限截止2017年1月13日。

凤林社区地址:

长安区文苑南路与凤林北路十字(陕西信合四楼)616、321小居安站

咨询电话:029-89050074(凤林社区办公电话)



郭杜街道凤林路社区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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