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社区2017年度《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度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7年1月1日之前在陕师大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以登记证中发证时间栏为准)。
二、年审程序:
由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社区居委会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不能代交。
三、注意事项:
1、年审时间:
3月1日 - 15日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2、未经年度审验,失业登记无效,不能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陕师大社区居委会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