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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3-01] 阅读次数:[]

根据西安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社区2017年度《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度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7年1月1日之前在陕师大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以登记证中发证时间栏为准)。

二、年审程序:

由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社区居委会提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不能代交。

三、注意事项:

1、年审时间:

31 - 15日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2、未经年度审验,失业登记无效,不能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陕师大社区居委会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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