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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8-31] 阅读次数:[]

    缴费时间:201681日至20161230
    待遇享受期:201711日至20171231


    今年的少年儿童的缴费标准有所提高,从每人50元提高到90元。

    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30元。

    城镇非从业居民每人缴纳180元。

    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30元。

 

    从2016年起,取消了居民医保参保贴花环节,居民缴费后不用再到社区贴花
    从2016年起,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签约采取一次选择、来年默认、自行变更的办法,若需变更,由居民在年度缴费后3个月内前往所欲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一个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

 

    今年居民医保缴费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均可缴费。

 

    雁塔校区就近缴费网点:
    师大路工行:(代扣代缴,自助终端,不收现金);
    秋林北中国银行雁南一路支行(现金);
    秋林南中国农业银行翠华南路分理处(现金)

 

    长安校区就近缴费网点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长安区广场支行,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288号;
    中国银行西安长安区樱花广场支行,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樱花北路2号;
    中国银行西安长安区智慧城支行,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169号智慧城5期临街商铺;
    中国农业银行西安长安区大学城分理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盛世商都1层)

 

    温馨提示:参保居民缴费后,应保存好缴费票据,报销时提供发票和医保本至医院直接办理。
    望广大参保居民按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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