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本科生开具婚育证明的相关规定
我校在读本科生,因就业所需,需要来我校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的,必须提供学院出具的证明,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同时提供学院证明(已盖章)复印件一份。
证明模板如下:
证 明
黎明,男,身份证号:×××××,为陕师大文学院2012级汉语言专业本科生。该生自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在我校就读期间,为未婚未育,特此证明。
陕师大文学院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