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办理的通知
一 参保对象:
我社区居民,凡孩子户籍在雁塔校区,具有独生子女证,且孩子出生在200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均可参保。孩子户籍在长安校区的,可在凤林社区办理(咨询电话为89050074,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东门向南约800米,陕西信合楼上)。
二 保险期限:
起保时间为一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子女与父母同时参保,同时退保。
三 保险费用:
每户每年10元。
四 保险责任:
第一保险人: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第二保险人:意外身故、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五 办理时间:
雁塔校区、长安校区办理时间均为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请携带户口本、独子证前来办理。
陕西师大计生办
201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