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办理的通知
一 、参保对象
我社区居民,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且未满18周岁(子女在参保当年1月1日前已满18周岁的,该家庭不再参保),且子女户籍在雁塔校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均可参保。子女户籍在长安校区的,可在凤林社区办理(咨询电话为89050074,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东门向南约800米,陕西信合楼上)。
二、 保险期限
起保时间一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子女与父母同时参保,同时退保。
三 、保险费用
每户每年10元。
四 、 保险责任
第一保险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第二保险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五 、办理时间
雁塔校区、长安校区办理时间均为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1日。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独子证前来办理。
陕西师大计生办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