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社区党建 计划生育 办事指南 侨务工作 互动平台 下载专区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计划生育 >> 正文
关于2019年度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办理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8-12-29] 阅读次数:[]

关于2019年度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办理的通知

  、参保对象

我社区居民,子女在201611日前出生,且未满18周岁(子女在参保当年1月1日前已满18周岁的,该家庭不再参保)且子女户籍在雁塔校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均可参保。子女户籍在长安校区的,可在凤林社区办理(咨询电话为89050074,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东门向南约800米,陕西信合楼上)。

二、  保险期限

起保时间一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子女与父母同时参保,同时退保。

  、保险费用

每户每年10元。

保险责任

第一保险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第二保险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费、疾病住院医疗费。

  、办理时间

雁塔校区、长安校区办理时间均为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11日。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独子证前来办理。

 

 

陕西师大计生办

2018年12月28日

Design & Support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