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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0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2-11] 阅读次数:[]

关于办理2020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

根据长延堡街道办通知,从201912 9日开始办理2020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参保家庭每户每年交纳保险费用10元。

一、办理条件

办理综合保险的教职工及居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子女在201611日前出生且未满18周岁

2.子女户籍在雁塔区陕师大社区;

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 起保时间:202011日至1230日。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129——12 18

2.地点:1、长安校区居委会(如果子女户籍在长安校区请到凤林社区登记办理)

2、雁塔校区计生办

三、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咨询电话:长安校区居委会:85310653;雁塔校区计生办:85308027

陕师大计生办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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