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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办理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1-06] 阅读次数:[]

凡孩子未满16周岁、具有独子证、且孩子户口在我雁塔校区的居民,均可参加每户10元的计生家庭综合保险,办理时请携带户口本、独子证。

居住在雁塔校区的,可于2017年1月9日-11日三天到雁塔校区计生办办理。

雁塔校区计生办电话:85308027


居住在长安校区的,可于2007年1月10、11日到长安校区居委会办理,

长安校区居委会电话:85310653


陕师大计生办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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